党员廉洁自律“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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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

党员廉洁自律“十要”

. 要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带头执行校纪校规,带头执行师德规范,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争做教育教学骨干,努力引领周围群众共同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二. 要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带领教师多读一些著作,多写一些思想感悟,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做“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

三. 要积极参与到“敬业爱生示范岗”和“志愿服务明星岗”的创建过程中,在责任区内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文明示范岗和巾帼示范岗的整体创建。

四. 要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意见,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及时向党支部提出谏言,带头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帮助党政更好地实现学校的持续发展。

五. 要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做到不求名利,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六. 要主动关心身边的党外积极分子,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知识,及时关心并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使他们迅速成长。

七. 要积极准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发言,讲究实效,无特殊原因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

八. 要主动、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要响应号召积极缴纳特殊党费。

九. 要主动成为校外教育的志愿者,成为沟通学校、家庭、社区的金桥,做传播爱心、延伸学校教育的使者。

十. 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自觉投入精神文明建设,带头践行文明、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态度,自觉抵制商品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

江苏省无锡通江实验小学党支部

2009年1月

 

 

2019年2月24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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