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崇安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为展示新时期崇安区教育系统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在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快“四品联动”、建设精品崇安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表彰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30名左右,请各支部对照条件组织申报推荐,推荐名额控制在支部党员数的5%以内。
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左右,请各支部对照条件自主组织申报推荐。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认真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教师和群众的好评。
3.全力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志愿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2.党务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认真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做出较好成绩。
3.坚持公道正派。作风深入,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好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三、推荐的要求和办法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表彰推荐工作,负责本支部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各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组织所属支部和党员教师做好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区教育党委将根据表彰的条件对各支部申报的对象进行评审、筛选。
2.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育教学科研一线的党员教师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3.凡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由所在学校党组织分别填写《崇安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崇安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详见附件1—2);所有申报者均需附1000—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的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的名称均要准确无误。
请于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党政办,同时报送打包的电子文档(包括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文档请注明支部名称 ,联系电话:82720624;E—mail:328984319@qq.com)
附件:1. 崇安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2. 崇安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崇安区教育党委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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