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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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

家庭是子女的终身学校,教育子女成为新世纪合格的接班人是家长的职责。我校优秀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的责任意识:家长要热爱党,热爱祖国,树立“为国教子”的观念,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2、理性的教育观念:家长要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

  3、科学的教育方式: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避免盲目的横向攀比。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及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关心爱护子女,但不溺爱;严格要求子女,但打骂,不歧视,尊重子女人格尊严。

  4、综合的教育能力:家长要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与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实施教育。要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待、和谐的家庭环境。家长要诚实守信,不随意许诺;要举止文明,不讲粗话、脏话和家长忌语。


时间:2019-02-23 22:26:46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通江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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