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联合公布新学期收费标准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联合公布新学期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天,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联合公布了今年秋季学期公办及公有民办幼儿园保育费、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的收费标准。如果家长发现有与公布的收费标准不符的,可拨打投诉电话:无锡市物价局12358,无锡市教育局82704523。家长也可向学校所属市(县)、区物价局和教育局投诉。
公办、公有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性 质 类 别 | 公办 | 公有民办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省示范幼儿园 | 400 | 450 | 锡价费[2006]143号 锡教规[2006]140号 锡财综[2006]18号 | 1、经同级物价局、教育局批准,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可根据自身办园成本等情况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10%,下浮不限。少数投资多、设施设备好、办园成本高、教育质量好的幼儿园,经无锡市物价局、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提高上浮幅度。 2、原在园幼儿入园时已交三年捐资助学款的,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3、代办服务项目仅限于幼儿园园服、被褥、春秋游。代办服务收费遵循自愿,按实收取、即办即收。 4、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亲子园,收费标准为30元/生.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5小时。 | |
无锡市一类幼儿园 | 320 | 370 | |||
无锡市二类幼儿园 农村一类幼儿园 | 240 | 290 | |||
无锡市合格幼儿园 农村二类幼儿园 | 180 | 230 | |||
农村合格幼儿园 | 140 | 190 |
公办小学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杂 费 | 一、二年级 | 87 | 锡价费[2005]35号 锡教计[2005]33号 | 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可收信息技术教育费,一、二年级不收费。 | |||||
三~六年级 | 107(含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 | ||||||||
借 读费 | 省内异地 | 190 | 锡价费[2000]55号 锡教计[2005]23号 | 借读生缴纳借读费后,还应按规定缴纳杂费。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 | |||||
省 外 | 250 | ||||||||
课本费 | 一、二年级 | 33 | 锡价费[2006]202号 锡教规[2006]170号 | 课本费含英语磁带,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三年级 | 66 | ||||||||
四年级 | 88 | ||||||||
五、六年级 | 77 | ||||||||
作业本费 | 20(含讲义费8元) | 锡价费[2005]35号 锡教计[2005]33号 |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服务(代办)性收费 | 住宿费 | 100 | 少数条件较好、实际成本超过以上标准的,由市、县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 | ||||||
体检费 | 5元/生.次 | 一、三、五年级每学年各体检一次 |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100 | 指门票、交通费、住宿费,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蒸饭费 | 15 | ||||||||
代办校服费 |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 ||||||||
说 明 | 1、符合锡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精神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免收借读费; 2、无锡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按锡政发[2006]302号文件执行; 3、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减免申请。 |
公办初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杂 费 | 155(含信息技术教育费30元) | 锡价费[2005]35号 | 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可收信息技术教育费。 | ||||||
借 读费 | 省内异地 | 340 | 锡价费[2000]55号 锡教计[2005]23号 | 借读生缴纳借读费后,还应按规定缴纳杂费。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 | |||||
省 外 | 390 | ||||||||
课本费 | 一年级 | 165 | 锡价费[2006]202号 锡教规[2006]170号 | 课本费含英语磁带,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二年级 | 154 | ||||||||
三年级 | 143 | ||||||||
作业本费 | 35(含讲义费15元) | 锡价费[2005]35号 锡教计[2005]33号 |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服务(代办)性收费 | 住宿费 | 100 | 少数条件较好、实际成本超过以上标准的,由市、县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 | ||||||
体检费 | 8元/生.次 | 一、三年级每学年各体检一次 |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120 | 指门票、交通费、住宿费,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蒸饭费 | 15 | ||||||||
代办校服费 |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 ||||||||
说 明 | 1、符合锡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精神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免收借读费; 2、无锡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按锡政发[2006]30号文件执行; 3、中考招生及考试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在此表之列; 4、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减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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